星期一, 11月 14, 2005

老土 = 懷舊?

今晚,看了一套很懷舊、很懷舊的舞台劇。但為了懷舊,就可以「老土」﹖

很老土,真的,從故事到台詞,尤其是改編過後的台詞。

也許劇作家想帶把玩「懷舊」,故刻意「老土」化了部份台詞,帶出另一種幽默感。

但「老土」的程度卻有點過火。其實故事理應含蓄,以交換一種淡淡然的哀愁。但從表演到文本,均「over」,尤其是趙俊明一角,書中的阿明,是一個不擅交 際的男人,游走於兩女之間,亦非刻意。但劇中的阿明卻非常滑頭,又口花,最愛誰屬,又遲遲不作表態,大食兩家茶飯,最後更向兩個女作同一邀請,大有賤人在 此的感覺。(不過,演員不單無罪,相反卻演得很好)

其餘場口編排上,亦見過火,失去了一種六十年代理應有的韻味。

其實,兩個女人不咬弦,亦無需刻意安排一場咬交戲吧。

懷舊其實並不等於老土。

當然,編演導均為七十年代出頭,要求他們原汁原味將六十年代的情懷搬上舞台,是不合理的要求,所以刻意的老土化,不失為掩飾這種缺撼的最佳做法。

(或者,根本這個故事不適合搬上舞台吧。)

沒有留言: